一、項目概況
為解決天鎮縣易地扶貧搬遷用地所屬地塊辦理農用地土地轉為建設用地土地的手續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天鎮縣自然資源局開展《天鎮縣易地移民搬遷項目54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經公開招投標程序,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對本項目一標段所涉及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關于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重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發[2014]66號)、《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0年1月1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土地性質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辦理土地使用性質變更手續需要,大同市天鎮縣自然資源局委托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對本項目一標段涉及地塊進行土壤環境質量調查評估。
二、地塊歷史情況
項目涉及地塊均為農用地,以種植糧食作物、蔬菜、苗木為主,歷史變遷過程中無工業污染源。多數村莊于2008年-2014年開始土地清理、地基夯實、硬化路面、住宅新建。部分村莊于2014年-2019年開始修建房屋、院落以及道路。本次調查時地塊內房屋、院落以及道路均已修建完成。
三、調查工作開展
調查工作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進行開展。由內蒙古地質勘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技術支持,包括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案及報告編制,由山西省地質礦產研究院完成土壤樣品采集和分析工作。
四、調查結果
本項目場地土壤中各監測因子的檢出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可作為第一類用地開發利用,無需進行后續的詳細調查及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
消息來源:(地勘公司 王磊)